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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等业务培训班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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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质协〔2011〕15号
 
关于举办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等业务
 
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市)质监局:
 
为配合金质工程业务软件平台培训,经请示自治区质监局领导同意,并与区局办公室、信息中心、食监处、质监处等相关处室商定,自治区质监局将于8月15-22日期间在拉萨集中举办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等业务培训班,并委托自治区质协承办相关事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人员和审查人员培训班
 
(一)培训时间
 
审查员培训班:参加审查员培训班的学员8月15日(10:00-18:00)在国际大酒店大厅报到,8月16日培训。各地市局一名监管安检机构工作人员继续参加检验人员培训。
 
检验人员培训班: 8月16日(10:00-18:00)在国际大酒店大厅报到,8月17日-18日培训。
 
(二)培训内容和对象
 
按照《关于组织人员参加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审查员和安检机构检验人员培训的通知》(藏质监质函[2011]18号)文件执行,各地市局要严格按照审查人员条件,组织1-2名事业机构人员参加,以公务员身份参加培训的原则只能是一名安检机构监管人员。请各地市局严格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把关,并作必要调整,于8月10日前向自治区质量协会报最终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区局质监处将严格审查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不发放审查员证。
 
换证和年审的学员请把证件带来,报到时交会务组。
 
此培训班与金质工程培训班时间紧邻,培训结束后,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人员于8月19日上午参加金质工程产品质量监管平台业务操作培训,于8月20日上午参加金质工程企业质量信用系统业务操作培训,各地(市)局可协调安排人员参加培训。
 
8月19日下午15:40,区局质监处在区局315会议举办全区质监系统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座谈会,请各地(市)局质监科参加培训人员参加。
 
(三)要求。请各地(市)局组织辖区内的安检机构准时参加,对确因特殊原因,检验机构不能按报名情况全员参加培训班的,安检机构要在8月10日前事先向自治区质协报告实际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以便会务组落实有关培训事宜。安检机构检验人员的培训费用根据实际参加人数结合取证人员名单收取,该项费用由安检机构承担,在报到时以机构为单位统一交到会务组。
 
二、 全区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班
 
按照《关于开展2011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及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藏质监食【2011】22号)文件执行,各地(市)局如有人员变动和需要调整的事项,请提前跟自治区质量协会秘书处联系,并请各地(市)局组织辖区内非质监系统人员准时参加,确定食宿安排需求。
 
三、 金质工程业务软件操作培训班
 
本次培训班内容较多,请各地(市)局按照培训对象、时间派员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国际大酒店大厅报到,如有特殊要求,可跟自治区质量协会联系。
 
(一)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业务操作培训
 
时间:8月19日上午。
 
参加培训人员:区局产品质量监管处全体人员,各地(市)局质监科1-2名工作人员。
 
(二)  企业质量信用系统业务操作培训
 
时间:8月20日上午。
 
参加培训人员:区局产品质量监管处全体人员,各地(市)局质监科1-2名工作人员。
 
请以上两个培训班的学员8月18日(10:00-18:00)在国际大酒店大厅报到。
 
(三)  执法打假快速反应系统业务操作培训
 
时间:8月19日下午。
 
参加培训人员:区局执法监督处全体人员,各地(市)局执法队1-2名工作人员。
 
请培训班的学员8月18日(10:00-18:00)在国际大酒店大厅报到。
 
(四)  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业务操作培训
 
时间:8月20日下午。
 
参加培训人员:区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全体人员,各地(市)局食监科1-2名工作人员。
 
请培训班的学员8月19日(10:00-18:00)在国际大酒店大厅报到。
 
(五)  行政许可管理系统业务操作培训
 
时间:8月21日上午。
 
参加培训人员:区局法规处全体人员,各地(市)局从事法规工作的1-2名工作人员。
 
请培训班的学员8月20日(10:00-18:00)在国际大酒店大厅报到。
 
(六)  计量系统业务操作培训
 
时间:8月21日下午。
 
参加培训人员:区局计量处全体人员,各地(市)局标准计量科1-2名工作人员。
 
请培训班的学员8月20日(10:00-18:00)在国际大酒店大厅报到。
 
(七)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业务操作培训
 
时间:8月22日全天。
 
参加培训人员:区局特设处全体人员,各地(市)局特设科1-2名工作人员。
 
请培训班的学员8月21日(10:00-18:00)在国际大酒店大厅报到。
 
四、 培训要求及需要明确的事项
 
(一)集中举办的三项培训班是建立全系统各项业务平台软件系统并进行实施操作,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请务必派员参加。培训涉及地(市)局质监、食监、计量、法规、执法、特设等相关科室,请各地(市)局务必提高认识,加强协调,明确指定各个培训班参会人员,确保培训、工作两不误。
 
(二)关于食宿费用。由于近期拉萨进入旅游旺季,培训班的食宿安排较困难,且费用较高,除拉萨市参会人员不安排食宿外,其他地区参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标准为380元/天/标间,就餐费用为160元/天/人,食宿费用由参加培训单位承担。
 
(三)关于培训费用。机动车安检机构审查人员和检验人员培训费用为500元/人(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教材印制费),其他培训班免收培训费用。
 
(四)关于培训地点和报到地点。三个培训班均在国际大酒店大厅报到。除金质工程培训班在区局411视频会议室培训外,其他培训班均在西藏国际大酒店培训。
 
(五)请各地区局务必根据培训班参会人员的要求,按附件格式汇总参加人员情况,重点明确食宿安排的时间和天数,于8月10日前报自治区质量协会秘书处。
 
由于培训内容多,人员广,本通知不尽之处由自治区质量协会负责协调解释。
 
总协调人:蒲前亨。
 
联系人:买秀兰,罗布。
 
联系电话:0891-6832261,6815193(带传真)
 
                               
 
                         西藏自治区质量协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